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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统一部署,12月29日起,中山市全面“开打”,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简称“第四针”)
18岁以上并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满6个月的人群在“愿接尽接”原则下,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四针”!其中,60岁及以上、有基础性疾病、免疫力低下和感染高风险的4类人群,是需接种“第四针”重点人群。
第四针怎么“打”?
1、“第四针”需与“第三针”(即第一剂次加强针)时间间隔6个月以上。
2、按国家方案要求,“第四针”优先采用异源加强免疫。目前,我市主要用于“第四针”的疫苗有4款新冠病毒疫苗,包括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肌注式和吸入用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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