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2023年上半年度)单位: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河北晨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 | 河北晨华共两名股东,分别为晨光生物、华裕永诚。为支持河北晨华业务发展,河北晨华的两名股东决定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分别向其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期限为自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2,536.25 | 29.59 | 2,565.84 | - | - | 现金清偿 | - | 2023年4月完成借款本金偿还,5月完成剩余利息偿还。 |
河北晨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期 | 河北晨华共两名股东,分别为晨光生物、华裕永诚。为支持河北晨华业务发展,河北晨华的两名股东决定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分别向其提供不超过2,8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期限为自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100.07 | 100.07 | 501.49 | 现金清偿 | 到期前,河北晨华将按届时的借款余额偿还 | 2024年4月15日前 | ||
合计: | 2,536.25 | 129.66 | 2,565.84 | 100.07 | 501.49 |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河北晨华共两名股东,分别为公司、华裕永诚。为支持河北晨华业务发展,该两名股东决定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向其提供资金。第一笔财务资助:公司、华裕永诚拟分别向河北晨华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期限为自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4月15日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前述向河北晨华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河北晨华于2023年4月完成借款本金偿还,5月完成剩余利息偿还。第二笔财务资助:公司、华裕永诚拟分别向河北晨华提供不超过2,800万元的资金支持,期限为自签订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前述向河北晨华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向河北晨华提供资金的情况(要求财务部建立台账、定期汇报,审计部不定期的对资金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到期前完成资金收回。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第一笔财务资助:鉴于河北晨华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各股东向其投入的资本金小于该公司资本性投资),为继续支持河北晨华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经协商该公司的两名股东均拟延长向其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向河北晨华提供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其他条件不变。河北晨华的另一名股东向河北晨华提供的财务资助亦按相同条件进行延期。 上述延期的财务资助,河北晨华于2023年4月完成借款本金偿还,5月完成剩余利息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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